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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家電子政務工程建設項目管理暫行辦法
    發(fā)布日期:2007-08-31

第55號
為了貫徹落實《國務院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》,全面加強國家電子政務工程建設項目管理,保證工程建設質量,提高投資效益,特制定《國家電子政務工程建設項目管理暫行辦法》,經(jīng)國家發(fā)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辦公會討論通過,現(xiàn)予公布,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。
國家發(fā)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:
二〇〇七年八月十三日